案1:
在南崁華南銀行有一個歐巴桑很像農婦,包著頭巾,跟我說她不識字,要我幫她提款,我覺得很奇怪,但又不忍拒絕,於是就跟她比怎麼操作,我就先走了。後來發現她錢也沒領,人就走了,大家還是要提高警覺!
案2:
在清大附近有過類似情形,要我幫忙提錢....我說我在一旁口頭教導她,怎麼按,結果歐巴桑就走了!
案3:
今天經過一棟大樓,門口有一提款機,有一個阿伯,
朋友們要記住:
提款機可是有攝影機耶,萬一他說我搶劫或是偷他的提款卡,
P.S:
法律規定
幫助犯,無論事先知情或事先不知情 ,只要有幫助犯罪的事實,都成立幫助犯的罪名。錄影機錄到了,您幫詐騙集團領錢,那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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